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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7日-8日由录取学院统一领走,请联系录取学院咨询领取事宜。

二、录取通知书内容

每位新生收到的材料包括:①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中国银行卡。

本校应届生已经办理过银行卡,不需要再开卡;部分新生无法办理银行卡,未能成功开卡。未能成功开卡的新生可在入学报到后到麓山南路13号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工商管理学院对面)再办理相关开卡或续卡手续。未开卡名单详见附件1

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联系电话:0731-88982975。

三、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定向就业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湖南省生源的新生持本人户口卡或集体户口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生源的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至“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或“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新生将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再由辅导员统一交与学校党委保卫部。

保卫部治安科户政室咨询电话:0731-88822674。

四、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新生党员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来学校。

湖南省生源的新生党员由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接转,不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组织名称为:“中共湖南大学***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外省生源的新生党员持有效的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来校报到。单位去向为体育学院党总支、教育科学研究院党总支的,纸质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单位去向为其他学院党委的,纸质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南大学***学院委员会”,介绍信接收单位写“湖南大学***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随身携带,注意不要放在新生人事档案中。

组织部咨询电话:0731-88822757。

五、注意事项

1.部分应将档案转至学校的考生因档案至今未提交本次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待档案转来学校后,另行发放。

2.新生报到安排、住宿申请、费用交纳等有关要求详见7月底或者8月初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湖南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等有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址:

http://gra.hnu.edu.cn/index.htm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3.请新生在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录取通知书,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检查收到的材料,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校研招办反映。

4.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退还原单位。

研招办电话:0731-88822856,邮箱:yzb@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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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层

电话:0731-88821224(综合办)、88822856(招生办)
88822824(培养办)、88823112(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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